蔡友才:不是洗錢 只是沒申報 24 Aug 05:50 AM 作者蕭博文╱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總管理處。(楊兆元攝)中國時報【蕭博文╱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兆豐銀美國紐約分行疑涉洗錢,昨兵分4路前往金管會、財政部、兆豐金控等地調取資料,並約談前後任董事長蔡友才、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總管理處。(楊兆元攝)中國時報【蕭博文╱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兆豐銀美國紐約分行疑涉洗錢,昨兵分4路前往金管會、財政部、兆豐金控等地調取資料,並約談前後任董事長蔡友才、徐光曦。檢察官訊後將蔡列為銀行法等案被告請回,但限制其住居及出境;徐則以證人身分應訊後請回。蔡離去時強調,兆豐銀沒有洗錢,「只是沒有申報。」
北檢強調,截至目前為止,本案是否確有不法行為,尚待調查,承辦檢察官為確保後續偵查順遂,才會對蔡友才實施強制處分,未來會積極深入調查,儘速釐清案情。
檢大動作蒐證 翻譯DFS文件
為釐清兆豐銀紐約分行與巴拿馬分行間的多筆可疑交易及內控缺失,是否涉及我國洗錢防制法、銀行法、金控法,北檢在高檢署指示下,先簽分他字案調查。
北檢前晚先指派具美國紐約州律師資格的檢察官王珮儒翻譯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的協商命令與新聞稿作為辦案依據,由於兆豐被美認定涉案時間點主要在2012年期間,當時兆豐金兼兆豐銀董事長蔡友才被認為是全案關鍵人物,檢方於是連繫蔡友才於昨日以他字案被告身分到案說明。
此外,這期間兆豐銀總經理是現任兆豐金兼兆豐銀董事長徐光曦,檢方也認為有必要以證人身分請他到案協助釐清部分疑點。
昨上午,北檢由主任檢察官陳佳秀率同多名檢察官與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調查官,前往金管會、財政部、兆豐銀行及兆豐金控調取相關資料。蔡友才於下午2時30分許,在律師陪同下到北檢報到,接受承辦檢察官楊展庚訊問,直到晚間近6時許才結束。
蔡強調沒洗錢 只是沒申報
蔡友才當庭否認有任何疏失與怠惰,表示紐約分行今年3月24日將改善計畫提報予DFS,並回報DFS應會接受後才請辭,已善盡善良管理人義務。蔡友才強調,兆豐銀紐約分行遭罰是因為違反當地的反洗錢法規定,並非紐約分行涉及洗錢。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全案有後續偵查必要性,將蔡友才改列偵字案被告,並先將他請回,但限制其住居及出境出海與小三通。
蔡友才離開地檢署時表示,很高興有機會完整說明,時間花比較久是因為都在回憶,畢竟已經離開兆豐金,手邊沒有資料。針對媒體詢問兆豐金是否早在2013年就知道洗錢交易,蔡友才回應,「不是洗錢啦,只是沒有申報。」
徐光曦應訊 否認知情不報
現任董事長徐光曦則在蔡結束偵訊後,晚間6點半,以證人身分進入北檢應訊,徐光曦在偵訊前表示,他才上任1星期,是來作證的,媒體問他是否知情不報,徐說,應該不會。
檢方偵訊約2小時後,徐獲請回,他離開時表示,相信這個案子會水落石出,澳洲分行不是他辦的,裁罰時是他上任,但他認為自己是在解決問題,但解決問題變製造問題,強調自己絕對是解決問題的人。
北檢昨開記者會指出DFS開罰兆豐銀6大理由及內控7大疏失,但是否涉及我國刑事犯罪,北檢表示,尚待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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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陳俞霈╱嘉市報導】
嘉義縣刑大偵三隊員警,23日上午在嘉義市公有拖吊違規車輛保管場附近逮捕曾姓、唐姓、黃姓販毒集團成員,曾、唐被銬在一起押上偵防車,曾趁員警不備,從左後座爬到駕駛座,駕著偵防車載著唐嫌急馳而去,由於速度太快,員警制止不及,嘉縣警方已動員大批警力全力緝捕。
昨天上午,嘉縣刑大出動6名員警,分別駕駛2部偵防車到嘉市溫州一街、靠近拖吊場旁偵辦毒品案,員警埋伏在3嫌租屋處樓下半小時後,曾建志、黃景鉉、唐國薰3嫌現身,員警一擁而上將3人逮捕。
員警先將曾建志的右手與唐國薰左手銬在一起押上偵防車後座,2嫌皆從右後方上車,曾坐在駕駛座後方,唐坐在右後側,黃景鉉則被警方拉在身旁,尚未上車。
當時員警未拔鑰匙,偵防車呈熄火狀態,右後車門是開啟的,員警站在車外,討論是否要進一步到嫌犯租屋處搜索,曾嫌趁警方不注意時,從座椅中間鑽到駕駛座,1名偵查佐發現不對勁,上前拉車門欲阻止,但曾嫌急踩油門加速,員警只能眼睜睜看著曾嫌駕偵防車、載著唐嫌揚長而去。
警方趕緊坐上另一台偵防車,掉頭迴轉猛追,但開到世賢路口時已看不見曾嫌所駕偵防車的車尾燈,追車同時,員警回報警局、警方發動攔截圍捕,但也沒曾嫌人車蹤跡。
嘉縣刑大副大隊長洪昌明表示,曾、黃、唐3人屬同一個販毒集團,以34歲黃景鉉為首,曾建志、唐國薰是集團要角。黃有毒品前科,曾與唐皆是毒品、竊盜通緝。
至於被曾、唐開走的黑色三菱偵防車,員警暱稱「小黑」,當時車上沒有槍械、警用相關配備。警方已監控該販毒集團一段時間,卻因下車後未依規定拔下錀匙,加上誤以為車上有「自己人」,雙重疏忽造成通緝犯駕偵防車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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