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5日 星期四

社會新聞

欠賭債被押走 警佯裝烤肉救人 16 Sep 05:50 AM 作者陳心瑜╱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中國時報【陳心瑜╱新北報導】 新北市林口區18歲鄭姓女子因網路簽注百家樂,欠下35萬元賭債,13日下午遭上門討債的業者押走,家人報警處理,先由鄭父電話和對方約定「一手交錢、一手交人」,警方

欠賭債被押走 警佯裝烤肉救人
16 Sep 05:50 AM

中國時報【陳心瑜╱新北報導】

新北市林口區18歲鄭姓女子因網路簽注百家樂,欠下35萬元賭債,13日下午遭上門討債的業者押走,家人報警處理,先由鄭父電話和對方約定「一手交錢、一手交人」,警方14日晚間至鄭女家門口埋伏,架起爐火,喬裝成烤肉民眾,逮獲送回鄭女的24歲潘嫌,訊後以妨害自由、賭博罪嫌將潘嫌移送法辦。

迷百家樂欠35萬

警方調查,鄭女沉迷網路簽賭百家樂,6月時積欠上家潘嫌35萬元賭債,潘嫌多次催討未果,13日下午3時到鄭女住處討錢,鄭女表示「不要在我家談這個」,告知祖母要出門和朋友談事情,潘嫌駕車載她到李姓友人五股區五工路的住處,討論償債。

鄭女家人隔天遲遲等不到鄭女返家,打電話給鄭女,她表示:「不給錢就不能回去。」家人擔心她遭遇不測,連忙報案,奶奶更急得老淚縱橫,提醒警方「不要開巡邏車抓人,歹徒看到警車會撕票」,警方不敢大意,接著鄭女家人備齊15萬現金,要求潘嫌「將女兒送回家後才交錢」。

不給錢不能回家

警方14日晚間9時至鄭女家門口埋伏時,見家家戶戶都在門前烤肉,靈機一動,和一旁烤肉學生商借爐具和食材等,喬裝成烤肉民眾,降低犯嫌戒心,並請鄭女家人說服潘嫌「下車好好一次把錢談清楚」,待潘嫌和鄭女下車時,上前逮獲潘嫌,並起出借據與本票。

警喬裝埋伏門口

警方訊後將潘以妨害自由、賭博罪嫌移送法辦,並追查提供五股區五工路藏匿處的李男及網路賭博上游組頭。

鄭女父親無奈表示,鄭女高中肄業後遊手好閒至今,後更沉迷網路賭博,屢勸不聽,家裡已經陸續替她償還將近50萬元的賭債。鄭女今年6月又透過友人介紹,簽注網路百家樂,誤信可輕鬆獲利,他這次才告訴女兒「債自己處理」,未料她卻因為還不出錢而被帶走,盼她這次能學到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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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客逃逸翻車 波及兩騎士
16 Sep 05:50 AM

中國時報【王揚傑╱新北報導】

樹林區蔡姓女子疑和吳姓男友口角後負氣跳樓身亡,15日舉行告別式,要求吳男到靈前下跪,吳男遭氣憤的親友毆打,找來5名友人持刀棍助陣。警方獲報趕抵,來聲援的熊姓男子駕車逃逸,卻發生衝撞翻車,當場被捕,訊後依社秩法及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昨天下午3時許,海山警分局接獲民眾報案,指新北市立殯儀館內發生鬥毆事件,勤務指揮中心立即指派線上警網趕赴,新海派出所林姓女警率先到場,見1名手持西瓜刀的男子正欲坐上1輛黑色自小客車,林員英勇上前奪刀,男子一陣拉扯後竟猛踩油門企圖逃逸,因轉彎角度太大,衝撞路邊車輛後當場翻覆,2名行經的機車騎士無端遭波及,所幸均僅輕微擦傷。

警方將駕車的25歲熊姓男子逮捕,車上另名李姓男子因臉部撕裂傷,警方先將他戒護送醫,車內則起獲西瓜刀1把、球棒2支。

警方調查,事因起於上個月底發生在樹林區的28歲蔡姓女子跳樓身亡事件,蔡女疑因和27歲吳姓男友口角,負氣從13樓陽台跳下。

昨天下午家屬為蔡女舉行告別式,要求吳姓男友到蔡女靈前下跪,部分親友悲憤之下,動手修理吳男,吳男電召熊男等5名友人攜帶刀棍聲援,熊男等人到場發現對方人多勢眾,欲脫離現場,卻當場被林姓女警撞見,熊男情急下猛踩油門企圖逃逸,並在衝撞路邊車輛後翻車。

熊男供稱,吳男說他之前已被蔡女的親友毆打過1次,擔心又再被修理,才找他們來助陣。

稍晚警方陸續通知吳男及彭姓等3名先逃離現場的男子到案說明,吳男到案後向警方聲稱,他並未遭到蔡女的親友毆打。

偵訊後,警方除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將吳男等6人移送簡易法庭外,另熊姓男子則因危險駕駛以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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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父惡意遺棄 子獲准免扶養
16 Sep 03:54 AM

曾姓兄弟指父親在他們年幼時和母親離婚後,幾近惡意棄養,兩兄弟感懷媽媽的付出,除了改從母姓,還聲請免除扶養父親的義務,曾父因「無法細述曾照顧過孩子」,法官裁准兩兄弟日後免付生父扶養費。

律師潘維成指出,聲請免除扶養義務是形成權而非抗辯權,可以單獨行使,過去請求扶養費案多半是父母提出,其實子女可以主動出擊,不必等不負責任的父母提告再抗辯。

曾姓兄弟向桃園地院指出,父親廿多年前和媽媽離婚,哥哥當時不滿三歲、弟弟不滿一歲,「從小沒見過父親」,兩兄弟由媽媽帶回娘家扶養,生活花費都靠媽媽打零工辛苦賺來,二人國中畢業就半工半讀,記憶中「從小沒有歡樂」,父親對他們不聞不問。

哥哥還指出,弟弟小學時曾被生父接走一段時間,他去探望弟弟「整整一個星期沒見過生父」;弟弟說,生父愛喝酒賭博,很少在家「他沒有家的感覺」,後來弟弟溜回媽媽家長住,「過了一個多月,生父還不知道弟離家」,顯然漠不關心。兄弟改從母姓後,聲請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時,曾母作證「這些年他都沒付過扶養費」,兩個孩子「對父親很陌生」,法官問她「你覺得兒子是否需要扶養父親」,她回答「應該不用」。

社工訪視時,生父「連兒子的姓名都記不得」,對與兒子同住時間、如何照顧、特徵等都說不清,坦承「對兒子很陌生」。

法官認定他長年未盡扶育教養責任、情節重大,裁定免除兩兄弟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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