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2日 星期一

社會新聞

「來日必報」闖空門慣竊栽了 13 Sep 06:23 AM 中廣新聞網 –  日前在苗栗中油天然氣礦場行竊,因為累到睡著而被捕的連姓慣竊,移送後被裁定限制住居。不過連姓慣竊,又侵入苗栗市一家餐廳闖空門,不但將店家的自小客車開走,也將店內財物洗劫一空,甚至在櫃台留下一張「來日必報」的字條。警方調閱

「來日必報」闖空門慣竊栽了
13 Sep 06:23 AM

日前在苗栗中油天然氣礦場行竊,因為累到睡著而被捕的連姓慣竊,移送後被裁定限制住居。不過連姓慣竊,又侵入苗栗市一家餐廳闖空門,不但將店家的自小客車開走,也將店內財物洗劫一空,甚至在櫃台留下一張「來日必報」的字條。警方調閱監視器大規模圍捕竊嫌,最後在汽車旅館內將嫌犯再度逮捕歸案。(彭清仁報導)

警方指出,苗栗市中山路一家餐廳莊姓業者,本月十日清晨運動回來後,發現餐廳遭竊賊闖入搜刮財物,損失洋酒、聚寶盆、金飾和現金五萬五千元。讓被害人一頭霧水的是,竊嫌還在櫃台留下一張寫著「來日必報」的字條。警方據報展開調查,發現嫌犯也將餐廳老闆的自小客車開走,而且十分囂張的並未懸掛其它車牌。警方發現嫌犯大辣辣的開著贓車在苗栗縣境內四處流竄,警方也曾動用多組線上警網展開圍捕,但最後還是被嫌犯逃跑。

不過警方最後還是鎖定嫌犯在三義交流道附近的汽車旅館投宿,警方循線將竊嫌逮捕,才發現是老面孔的連姓慣竊。據了解,連姓慣竊在苗栗縣境內,前後已犯下九件的竊案,日前在行竊中油天然氣礦場時,因為搬東西太勞累,在工程車上呼呼大睡,最後被員工發現報警逮捕。連姓嫌犯落網後向警方供稱,會留「來日必報」的字條,是希望以後工作賺錢後再還餐廳!不過警方則戲稱嫌犯電影看太多了,每次交保每次都犯案,而且最新發佈的通緝令就有連姓嫌犯,罪名是準強盜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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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詐騙案 賣門票得手百萬
12 Sep 08:48 PM

記者姚立強,張哲瑋/台北報導

網路購路真的要當心,台北市一對年輕夫婦利用粉絲搶演唱會門票的心態,先向遊戲公司購買點數取得第三方支付的虛擬帳號,再利用臉書假帳號低價販售演唱會門票,要求被害人把門票錢匯到虛擬帳號中,最後再向退掉點數騙走門票錢,不到一年時間就有近60人受騙,初估受騙金額將近200萬(元)。

▲這對年輕夫婦利用粉絲搶演唱會門票的心態騙走門票錢,不到一年就有近60人受騙。

五月天熱力開唱全場嗨翻,就是這股魅力,讓歌迷想盡辦法想買到演唱會門票,也成了嫌犯眼中的代宰肥羊。臉書社團po文賣門票,這些都是嫌犯的假帳號,以低價販賣像是熱門團體911、五月天等門票。

▲▼演唱會魅力,讓想搶票的粉絲成為嫌犯眼中代宰肥羊。

首先,嫌犯先向遊戲公司購買遊戲點數,取得第三方的虛擬支付帳號,要求被害人把門票錢匯到虛擬帳號,等錢入帳嫌犯向遊戲公司申請退款拿走門票錢,但百密一疏,嫌犯用老婆帳號取得退款,讓警方循線找上門,8個月時間共有60人受騙,金額達54萬(元)。

▲嫌犯向遊戲公司取得虛擬帳號,要求被害人匯錢到此帳號,嫌犯再向遊戲公司申請退款,依此詐騙手法讓不少人受害。

警方:「誰在用啊?」
嫌犯:「蛤?」
警方:「誰在用啊」
嫌犯:「我朋友。」
警方:「朋友?不是你的?」
嫌犯:「不是。」

警方破門而入,除了找到犯案用的存摺,甚至還找到安非他命,當場人贓俱獲。

刑事局偵九大隊長:「目前初估被害人約有60名,這些被害的金額約有54萬(元),然後我們另外查扣歹徒帳戶,大概裡面有190萬(元)不法所得。」

▲刑事局偵九大隊長表示約有60名被害者,金額約54萬(元)。

24歲黃姓嫌犯詐騙前科累累,被逮時存摺裡還有百萬現金,被依詐欺、毒品罪移送時,老婆還在臉書po悲情文說:「為什麼一起進去,卻無法一起出來?以前一起做的事,現在剩我一個。」這一切其實她都知情,雖然沒有直接罪證,但和老公聯手騙這麼多錢,良心恐怕也過意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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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應時間4秒 輾死醉男要關
13 Sep 02:45 AM

新北市68歲陳姓計程車司去年8月間,凌晨開車輾斃酒醉路倒黃姓男子,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2次鑑定,均認定黃陳沒有肇事因素;但新北地院法官認為陳應注意而未注意車前狀況,也有過失,依過失致死罪判刑4月。

判決指出,陳姓計程車司機去年8月中凌晨開車行經板橋大同街,輾過53歲酒醉路倒黃姓男子,黃傷重不治;陳事後自首,黃抽血驗出酒測值達1.7毫克。法院審理時,陳供稱有開大燈,但天色昏暗只能看到車前約4、5公尺,黃躺在地上,他沒有辦法注意,因此未踩煞車。

法官勘驗陳的行車記錄器,認為畫面顯示陳仍有4秒可反應,應注意且能注意車前狀況,並採取必要安全措施,卻未注意。

陳的律師指出,黃姓男子夜間醉臥馬路,違反交通規則,陳無法預見,並無過失,且陳的行車記錄器是紅外線攝影鏡頭,拍攝的畫面會比陳實際上看到視線更亮更為清晰,拍攝視角也比陳在駕駛座的視線更高更廣。

律師指出,當陳察覺黃倒臥在地時,已沒有足夠時間反應煞車,新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2次鑑定也均認定肇事原因是黃酒醉路倒馬路。

但法官認為,當時行車環境仍有相當光線,行駛在陳前方的車輛也有閃避黃男,陳姓司機並非全無預見可能性,市區道路也不像高速公路幾乎不會有行人闖入車道,認定陳有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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